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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2022-10-25

为认真贯彻市、区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532”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引领、人才汇聚的现代化武进,进一步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区,进一步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政办发〔2022〕59号)及实施细则,现启动2022年度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社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紧扣“强富美高”总目标,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高质量的要求,推进科技惠民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并进行示范,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支持方向

(一)指南方向

1. 生态环境

3101 在水、大气、土壤、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在监测、防治、修复以及保护和利用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并示范应用。

3102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先进技术研究并示范应用。

3103 聚焦我区行业、区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需求,开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技术研究并示范应用。

3104 绿色智慧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并示范应用。

2. 公共安全

3201 食品与饮用水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并示范应用。

3202 综合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技术,推进“互联网+公共安全”,在城市运行、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保密及网络信息安全等领域开展新技术研究并示范应用。

3203 危化品安全、危险废物处置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并示范应用。

3204城市建设、公共设施维护等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方法创新研究并示范应用。

3205 地震、地质、火灾、气象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防护及应急救助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并示范应用。

3. 医疗健康

3301 依托我区现有人才优势、技术储备、临床和基础研究成果,推进高水平省、市级救治中心建设,突出转化医学导向,建设区域多发病、慢性病、恶性肿瘤等为研究对象的转化医学中心、临床医学转化平台、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及示范应用平台。

3302 围绕重大、疑难疾病、危重创伤急救以及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中的临床诊疗,开展医学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研究,取得一批诊断、治疗、康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建立规范化的治疗策略,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建成相关临床领域的特色示范专科。

3303 在细胞治疗领域开展靶向恶性实体肿瘤免疫细胞治疗新技术的研发及临床转化,建立免疫细胞治疗新(前沿)技术治疗规范并示范应用。

3304 中医在重大疾病、慢性病、妇幼疾病以及中医治未病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并示范应用。

3305 传统中医药临床诊疗方面的关键技术应用示范。

4. 公共服务

3401 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提升在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养老等重点领域和公共卫生、城市运行、社会保障等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研究并示范应用。

3402 全民健身、青少年体育和和残障康复技术创新并示范应用。

3403 文物保护与文化传承关键技术研究并示范应用。

5. 其他

3501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核酸检测整体解决方案、中西医诊疗方案、大数据应用等技术集成研究并示范应用。

3502 特色教育、教学新模式探索研究成果示范应用。

3503 重大传染病、多发病的安全防护等领域开展预防控制关键技术的研究并示范应用。

3504 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病患者康复、医养康护一体化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并示范应用。

3505 人口问题对策以及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并示范应用。

 

三、支持方式

项目采用奖励资助的方式支持,由区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下达资助经费,必要时对项目示范效果进行现场核实评估。项目经费按区财政现行体制结算,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 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 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项目研发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

3.申报单位应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和管理能力, 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

4.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多可申报一项本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 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在项目研发及应用示范中起主导作用。

3. 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本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应用示范案例成效明显,经费筹措和使用合理规范。

2. 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应用须在我区范围,并在全区有明确的应用推广前景。

(四)优先支持类

1. 优先支持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 优先支持高端人才牵头的项目。

3. 优先支持与国内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 有应结未结区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21年在研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该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2.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区级科技项目,该企业本年度不能申报。

3. 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 已获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2.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武进区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武科发〔2015〕18号)做出相应处理。

3. 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常州市武进区促进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武科发〔2022〕2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4.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区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 本年度项目采取书面申报方式,同时提交合成的单个PDF电子文档。

2. 项目申报按属地化管理,由各镇、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区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经确认推荐后,原则上不予退回。

(二)书面材料

1. 书面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营业执照、财务报表、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相关佐证材料(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示范案例等)

2. 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原件不要和书面材料装订在一起,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武进区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科。

(三)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1. 书面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一式二份。书面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送至武进区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科(地址:武进区政府5号楼405室)。

2.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武进区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科:李俊贤 金星  86310511

 

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

          2.武进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1_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