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2020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报启动!

2020-11-17 来源:武进高新区 作者:武进高新区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0〕108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安排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投资〔2020〕536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以下简称“综合奖补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在常州市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2019年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列入统计口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企业,如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统计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可视同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

(二)企业需有正在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江苏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项目实施地在常州市境内。

(三)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取得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文件。

(四)企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购置设备的发票金额需达到1500万元。

(五)企业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未有严重失信行为。

(六)本年度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再予以支持(省级以上授牌认定奖励和保障防疫物资生产项目除外)。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2020年度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

5.企业同意税务机关提供本企业税收数据的授权书(附件3);

6.企业2019年度购置设备专项审计报告。已申报本年度常州市“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的企业,2019年度设备购置额原则上以市级审定结果为准,无需提交审计报告。其他企业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2019年度购置设备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的设备投入额为不含增值税金额,金额小于1万元的设备不计入投入额,发票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设备均须到场。

三、申报说明及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于2020年11月24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4份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申报材料电子稿同步报送。

四、联系方式

经济发展局 :杨开松   86220122

邮箱:727858553@qq.com